最近,琢磨着把我妈的户口迁到我这儿来,主要是想着年纪大,住在一起方便照顾,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我在身边也安心点。这事儿,听起来好像不复杂,但自己跑起来才知道,里面的道道还真不少。
一开始就是瞎琢磨,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就想着,这得去哪儿办?是去我妈户口那边的派出所,还是我这边的?就在网上随便搜搜,信息挺多,但感觉说得都太“官方”,不接地气。后来干脆直接去我住处归属的那个派出所户籍科问,想着当面问总比瞎猜强。
去之后,找个窗口的民警同志,态度还行,就问他:“我想把我妈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我这儿,需要啥手续?” 人家倒是挺干脆,告诉我要先满足几个条件,比如我是不是本地户口,有没有自己的房子(这个不一定,看具体政策,我这是有房子的),还有就是我妈是不是退休,是不是确实要来我这儿养老定居。
问清楚条件,觉得自家情况还算符合,然后民警就给我一张单子,上面列要准备的材料。我一看,嚯,还真不少:
准备这些东西就花我好几天。复印就不说,主要是那个关系证明,要是手头没有现成的,还得回老家那边去开,那就更麻烦。我妈的户口本、身份证也得让她寄过来,或者我回去拿。真是折腾。
材料备齐,以为能一帆风顺,结果是我想简单。流程大概是这样:
第一步:得先去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也就是接收方这边。他们审核材料,看你符不符合迁入条件。如果材料没问题,他们会开一个“准予迁入证明”,就是同意你妈户口迁过来的一个文件。
第二步:拿着这个“准予迁入证明”,还有我妈的户口本、身份证,回到我妈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那边派出所看到准迁证明,核对信息无误,就会在她户口本上盖章,同时开一张“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拿着这个“户口迁移证”、我妈的身份证、还有接收方的户口本(也就是我的户口本),再回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他们会把迁移证收,然后在我的户口本上把我妈的信息加上去,同时给她办新的身份证(如果需要的话)。
这中间,光是跑派出所就得跑好几趟,而且是两地的派出所。要是两地离得远,那真是挺费劲的,要么自己请假来回跑,要么就得委托老家的亲戚朋友帮忙跑第二步。我这回还老家离得不算太远,自己开车回去一趟,把迁出办。
整个过程下来,差不多花一个多月,主要是等那个准迁证明和中间跑腿的时间。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看到我妈的名字加在上面,心里才算一块石头落地。

迁过来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心理上的踏实感,感觉以后照顾起来是方便多。至于说其他的福利,比如有些地方说的看病报销啥的,这个得看具体情况。像我妈,她养老金还是在原地方领,医保关系也得看当地政策能不能转,转过来报销比例是不是划算,这些都得另外再解。目前对我来说,主要就是方便照顾,其他的暂时没太大变化。
这事儿不算特别难,但确实挺繁琐,需要耐心和时间。如果你也想给家里老人办这个,建议一定提前去接收地的派出所问清楚具体要啥材料、流程是啥样的,把东西都备齐再去,能少跑不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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