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这户口的事儿就提上日程。琢磨着以后有孩子上学啥的,户口在一块儿总归方便点,再说,两口子嘛户口放一块儿也正常。所以就动心思,要把媳妇的户口从她娘家那边迁到我们家这边来,也就是我爸妈的户口本上。
这事儿,也不是说你想迁就能立马迁的。我先是自个儿在网上查查,又托人问问我们这边派出所的政策。说法不太一样,有的说行,有的说得满足啥条件。咱这心里就有点打鼓。
后来弄明白,像我们这种情况,夫妻投靠是最常见的理由。只要我们领结婚证,我这边(也就是婆家这边)的户口本上有地方(比如我还没单独立户,跟我爸妈一个本上),然后我爸妈也同意,基本上就符合大方向。
最重要的准备工作是沟通。我先跟我爸妈说这事儿,他们没啥意见,觉得是应该的。然后跟我媳妇商量,她也觉得可以,就是得麻烦她老家那边跑一趟。
接着就是准备材料,这玩意儿各地可能有点小差别,但大体上就那几样:
有时候可能还要个啥居住证明之类的,不过我们这边好像没特别强调,但以防万一,心里也得有个数。
材料准备得差不多,就开始正式跑腿。
第一步:去媳妇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这个得媳妇本人或者她家里人去办。我们是抽个周末,一起回趟她娘家。到她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就是“婚迁”,要把户口迁到我这边。
他们那边核对结婚证、身份证、她家户口本这些材料,然后就在她家户口本上把她的信息给注销(或者说是迁出),最关键的是给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张纸非常重要,没有它,我这边落不户。办这个的时候,还得把她的婚姻状况从“未婚”改成“已婚”。
第二步: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拿着那张宝贵的《户口迁移证》,还有上面提到的所有材料(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我家户口本),回到我们这边的派出所。

到我们这边的派出所,取号排队。轮到我们,把所有材料递上去,说明是办理媳妇的户口迁入。
工作人员就开始审核材料,各种复印、核对信息。因为是要迁入我爸妈的户口本,所以户主(我爸或我妈)最好也能到场,或者之前有他们的同意书之类的(我们这边是我爸跟着去的,省事儿)。
他们会问一些基本情况,确认无误后,就开始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填一些表格,签字啥的。
手续都办完,工作人员当场就在我家的户口本上,把我媳妇的信息给加上去。看着户口本上多她的名字,心里还挺踏实的。
整个过程,说复杂也不算特别复杂,但确实挺折腾人的,主要是得两头跑,还得确保材料齐全,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每个地方政策细节上可能真不一样,所以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先去自己这边的派出所问清楚需要再去对方那边办迁出。
总算是把这事儿给办妥,也算完成一件大事。以后办事啥的,就方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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