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唠唠我最近跑离婚这事儿,题目是《起诉离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这事儿真给我折腾够呛,也算是趟过坑,所以必须来分享一下我的经验教训。

我理所当然地以为,离婚肯定得回户口所在地办!毕竟结婚证是那儿领的,户口本也在那儿摆着,感觉天经地义。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回老家,准备大干一场。
结果,到老家民政局,人家工作人员直接给我泼盆冷水:“协议离婚可以,你这情况要起诉离婚,得去法院。” 当时我就懵,还要去法院?我以为离个婚跟办身份证一样简单!
得,既然民政局不管,那就去法院问问呗。跑到老家法院,咨询一下,人家说:“原则上是这样的,但你得看情况。如果对方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超过一年,你可以在他/她经常居住地起诉。”
重点来! 我前夫/前妻(为方便,就叫前任)一直在外地工作,而且已经超过一年! 这就意味着,我不用千里迢迢跑回老家起诉,可以在他/她常住的地方起诉! 当时我就感觉看到希望的曙光!
于是我开始着手准备在对方常住地法院起诉的材料。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得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这个有点难搞,我费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还有一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啥的)。
材料准备齐全后,我就去前任常住地的法院立案庭。排队、递交材料、法官审核,整个过程还是挺顺利的。法官看看我的材料,问一些问题,确认管辖权没问题后,就受理我的案件。
这里有个小提示: 在立案的时候,一定要跟法官确认清楚需要补充哪些材料,以及后续的开庭时间。 这样可以避免来回奔波,节省时间。
接下来就是等待开庭。开庭前,法院会通知你领取传票,并告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开庭那天,我带着所有证据,准时到达法院。
庭审的过程我就不细说,反正就是双方各执一词,法官进行调解。 最终,我们达成调解协议,顺利离婚。
总结一下我的经验:
这回离婚经历虽然很折腾,但也让我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希望我的分享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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