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今天跟大家唠唠我当初给安置房办户口那点事儿。
那时候家里老房子拆,分套安置房,一家人高高兴兴搬进去。住进去踏实,就开始琢磨这户口的事儿。以前户口都在老房子那儿,现在房子都没,户口总得跟着人走,落在新房子这儿?心里就犯嘀咕,这安置房,它到底让不让落户口?
我这个人,就喜欢自己动手搞清楚。问问小区里几家邻居,说法都不一样。有的说肯定行,有的说得等好几年拿到房产证才行,还有的说得看具体政策,搞得我一头雾水。网上查查,也是五花八门,有说行的,有说不行的,还有说要看安置协议的。
光听别人说不行,还得自己去跑。
我就琢磨着,这事儿最终还得找管户口的部门问才靠谱。于是我就抽个空,第一步,先是整理手头有的材料。当时我们手里主要就是那个拆迁安置协议,还有我的身份证、家里的户口本这些。我想着不管行不行,先把能带的都带上。
第二步,直接去我们区里的户籍大厅(有的地方可能是去派出所)。那天人还挺多,排会儿队。轮到我,我就把情况跟窗口的工作人员说,问我们家这安置房能不能把户口迁过来。
那工作人员倒是挺耐心,问我几个问题:
我赶紧把安置协议递过去。她翻看几下,然后告诉我:“你们这种情况,原则上是可以落户的。” 我一听,心里先松半口气。
但她接着说,关键得看有没有房产证。
她说,按照规定,落户最好得有房产证,这是最直接的凭证。如果已经拿到房产证,那手续就相对简单,跟买商品房落户差不多,填个申请表,交点材料,比如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啥的,审核通过就行。
我就问:“那要是暂时还没拿到房产证?我们这安置房,听说得等几年才能办下来。”
工作人员解释说,这种情况就得看具体的安置政策和当地规定。有些地方,在拿到房产证之前,确实允许凭着正规的安置协议和购房合同之类的材料先办理落户,但可能需要社区或者街道开一些证明。但也有些地方要求严格,就必须得等到房产证下来才行。

她查下我们小区的具体情况,告诉我我们这边还算拿着安置协议,再加上开发商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一些证明文件,证明这个房子确实是分配给我们家,也可以先申请办理。手续会稍微麻烦一点点。
1,我得去街道或者负责拆迁安置的办公室,让他们在我的安置协议上盖章确认,或者另外开个证明,证明房屋归属情况。
然后,拿着盖好章的协议(或者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再去户籍大厅填申请表。
接着,就是提交材料,等着他们审核。这个审核时间有长有短,得看具体情况。
3,审核通过,他们会通知我去办理迁户口的手续,把原来的户口迁过来,落在新房子的地址上。
我当时就是这么一步步跑下来的。先去街道开证明,然后回到户籍大厅交材料。中间还补一次材料,具体是啥有点记不清,好像是关于家庭成员关系的一个东西。反正来来回回折腾小半个月。
最终,户口本上地址那一栏,总算是换成我们安置房的新地址。
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来看,安置房能不能上户口?答案是: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的,但不是绝对的。 最稳妥的是拿到房产证之后再去办。如果暂时没有房产证,那就像我一样,一定、一定要去你房子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或者户籍大厅)问清楚!带上你手里的所有相关文件,比如安置协议,直接去问窗口的工作人员。每个地方的政策松紧可能都不太一样,只有他们给的答复是最准的。
别怕麻烦,多跑一趟问清楚,总比自己瞎猜或者听别人传来传去的信息要靠谱得多。希望我的这点经历能给大家一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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