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这城里户口,在老家农村还有套房子的事儿。这事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真挺绕的,我就从头给大伙儿捋一遍我是咋弄的。
先说说这房子咋来的。这可不是我跑去农村买的,那肯定不行,政策不允许。这房子是我老爹老妈留下来的。我,年轻时候出来工作,后来户口就迁到城里,成城镇户口。但我爹妈一直在老家农村住着,户口也一直是村里的。
几年前,老爹老妈相继走,这老房子就剩下。按理说,我是他们的儿子,继承这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儿。那时候,我还真没想那么多,就觉得这是自家的根,得留着。
老人走之后,我就开始琢磨这房子的事。是继承,这个倒没啥大问题,找村委会开证明,也去公证处办手续,法律上这房子算是我的。但关键问题来,我是城里户口,这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我到底能不能算真正拥有?特别是那阵子村里在搞什么确权登记,我就有点慌。
我自个儿先回老家跑一趟。找到村干部,人家一看我这情况,也说有点特殊。他们说,按规矩,城里人不能在农村批宅基地盖房,也不能买农村的房子。但我这是继承来的,情况不一样。
关键点来:他们告诉我,房子本身,作为财产,我是可以继承的。这没毛病。但是,房子底下的那块地,就是宅基地,那个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使用权原则上也是给本村村民的。我这户口都迁走,理论上就不算本村村民。
知道这个大背景,我就开始跑那个确权的事儿。想着看能不能把这房子的产权证给办下来,心里踏实点。我拿着继承的公证书、老房子的房产证(还是挺早以前的那种老证),去找乡里的国土所。
去之后,工作人员态度挺但也直说,我这情况比较特殊。他们内部也讨论过好几次类似的情况。给我的答复是:
当时听着挺别扭的,感觉这房子像是“飘”在地上一样。工作人员也解释,这主要是因为现在的政策就是这样,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但我这情况,人(户口)和地(集体所有)分离,就只能这样处理。
我也问,那我能不能把这房子卖?他们说,卖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可能行,但手续估计也麻烦。想卖给跟我一样的城里人?那基本不可能,人家买也落不户,办不证,没人愿意接这烫手山芋。
手续跑到这一步,基本上也就这样。我拿到一个房屋所有权的登记信息,但宅基地那块儿就是模糊状态。心里虽然有点不踏实,但也没别的办法。
现在这房子就空在那儿。我每年会回去几次,主要是清明、过年回去看看,顺便收拾收拾屋子,修修补补。毕竟是老人留下的念想,总不能让它塌。
这房子对我来说:
有时候村里搞建设,占地啥的,涉及到这种房子,补偿政策也跟本村村民的不太一样,可能会低一些,这个我也做好心理准备。
我这城镇户口在农村有房子的情况,就是通过继承实现的。手续上,能确认房子的所有权归我,但宅基地使用权是个比较模糊的地带。这房子能用,能住,能修缮,但不能随意买卖给外人,也不能推倒重建(至少手续上非常难)。
这就算是我自个儿的实践记录。每个地方政策可能还有细微差别,我这情况也不一定适用所有人。但大体上,城里户口想在农村弄个房子,除继承这条路,别的道儿基本都堵死。而且就算是继承,后续也有不少麻烦事儿等着。
好,今天就唠这么多,希望能给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一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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