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以为,户口不在老家农村,爹妈留下的房子就跟你没关系,说啥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的,户口迁走就不能继承。我一开始也挺糊涂的,听七大姑八大姨说不少,心里也打鼓。正好前两年我老爹走,家里就剩下老娘和那套老房子,我就琢磨这事儿到底咋整。

我户口早些年就迁到城里,妥妥的非农户口。老爹走之后,这老房子咋办就提上日程。村里有人就说,你户口不在村里,这房子以后你可继承不,得归集体。我听着心里就咯噔一下,那可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
我不信邪,就开始自己琢磨,也到处打听。先是问问懂点法律的朋友,又在网上查些资料,感觉好像不是他们说的那样。法律好像是说,地是集体的,但地上的房子是私人财产,爹妈的财产,子女理应可以继承。
知道这个大概方向,我就开始实际操作。第一步,先把老爹的死亡证明、我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能证明我和我爹关系的材料(比如出生证明或者以前的户口本记录)都准备老房子的房产证也得找到,这是关键。
材料准备得差不多,我就回趟老家。先去村委会,跟村干部说这个事。果然,村干部的第一反应也是“你户口不在村里,这继承有点麻烦?” 但我坚持说,房子是私产,应该能继承。村干部人还行,没直接给我堵死,就说那你去乡镇或者县里的相关部门问问清楚。
我就拿着一堆材料去县里的公证处。为啥去公证处?因为要办继承,通常需要先做个继承权公证,证明你是合法的继承人,这样以后去办房产过户才认。到公证处,工作人员倒是挺专业的,没跟我扯户口的事儿,就是要我提供各种证明。
最关键的一点来,公证处的人明确告诉我,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是父母的遗产。农村的房子,这个建筑物本身,是属于个人财产,是遗产的一部分。跟你的户口在哪里,没直接关系。只要房子是合法的,手续齐全,你又是合法继承人,就能继承。
他们也提一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比较复杂,因为那是跟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挂钩的。但是,房子是你的,你就能继续使用这个宅基地,只是可能以后不能再扩建或者翻建,具体政策各地有点不一样。但无论如何,继承房子本身是没问题的。
后面就是按公证处的要求,把我妈也叫去签字确认(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需要她表明态度,是她继承还是放弃由我继承)。然后就是各种填表、审核、等待。这个过程不算快,跑两三趟,花点时间。
公证处给我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清楚地写着我是这房子的合法继承人。拿着这个公证书,再加上房产证、我的身份证这些,我就去县里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也就是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的。
不动产登记中心那边看公证书,核对材料,也没提户口的事儿,按流程就给我办。又等一段时间,新的不动产权证就下来,上面是我的名字。
所以你看,我这户口不在农村的人,确确实实是把老家的房子继承下来。
整个过程跑下来,我的体会就是,别被一些老说法或者不准确的信息给唬住。该是你的权利,法律是支持的。关键是把手续弄明白,材料准备齐,一步一步去办。虽然中间可能要跑不少路,问不少人,但只要方向对,这事儿就能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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