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分享:离婚不迁户口的那些坑
大家今天跟大家聊聊离婚后户口的事儿,这可是我亲身经历过的,绝对掏心窝子的话。别觉得离婚就万事大吉,户口这事儿,处理不好真能给你添堵!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的,当时想着好聚好散,而且迁户口挺麻烦的,就没太在意。她当时也没说要迁走,我也就默认。结果?呵呵,麻烦大!
就是办事的各种不方便。离婚后,很多需要户口本的地方,比如办个什么证明,或者涉及到房产的,每次都得跟前妻联系,让她提供户口本。你说尴尬不尴尬?有时候她忙,或者心情不还得看她脸色,这滋味,真不好受。
后来我打算把房子卖,换个大点的。结果中介跟我说,房子里还有别人的户口,会影响买家落户,搞不好房子就不好卖。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去找前妻商量,让她把户口迁走。结果她当时因为一些原因,就是拖着不办。为这事儿,我俩又吵好几架,差点没闹上法庭。
再一个,就是对我的再婚计划产生影响。后来我遇到现在的妻子,准备结婚。但是,我的户口本上还写着“已婚”,配偶是前妻的名字。这怎么行?虽然可以用户口本和离婚证去民政局办理,但是总归心里觉得不舒服。而且万一以后生孩子,户口问题更麻烦。
我当时那个后悔,简直想抽自己两巴掌!当初怎么就没坚持让她把户口迁走!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真是跑断腿,求爷爷告奶奶的。

先是找前妻协商,各种好说歹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果人家说要考虑考虑,拖好久。
然后咨询律师,律师说虽然法律上没有强制离婚必须迁户口的规定,但是户口在对方房产下,确实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律师建议我先跟前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跑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工作人员说,如果前妻实在不配合,我可以申请把自己的户口迁出去,另立户头。但是这样一来,房子还是在前妻的名下,我的户口迁走后,对房产的归属可能会有影响。
我痛定思痛,找我们共同的朋友帮忙,让他们去劝说前妻。朋友们轮番上阵,又是摆事实,又是讲道理,终于把她说动。
前妻最终同意把户口迁走,我也总算松一口气。
经过这回教训,我总结几点:
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户口问题。最好是双方协商写在离婚协议里。
如果对方不配合迁户口,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要怕麻烦,该迁的户口一定要迁,避免后患。
所以说,离婚不迁户口,看似小事,实则隐患无穷。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别在这上面栽跟头!记住,该断的,一定要断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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