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3年专升本政策如下:
2023年四川专升本最新政策是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报名对象: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报名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选拔本科院校的其他条件要求。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
4、报名办法及流程: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升本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志愿填报”“网上缴费”环节。
每位考生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如选拔本科院校设有调剂志愿,由选拔本科院校另行安排采集和使用。
5、网上缴费:根据相关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由考生报名时按照专升本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专升本统考科目:
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大学英语》科目不设听力考试内容)、统一制卷,各选拔本科院校的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须使用全省统一试卷。
外语类和艺体类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大学英语》统考以及占总分的权重等,由选拔本科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考点设置由各选拔本科院校统一安排,原则上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湖北2023年专升本最新政策如下:一、调整内容
(一)计划下达
不再采取现行对口协议方式下达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全省统筹,一次性下达各本科院校
各校招生计划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生源招生
(二)报名工作
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考点并完成报考与缴费
采取个人报名与选送院校集体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并由选送院校负责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条件:除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外,考生报考资格,还需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三)考试科目
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各科考试时长及赋分另定
(四)命题工作
2024年起将启用修订后的考试大纲(说明),所有统考科目试题均由省统一组织命制
(五)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原则上设置在本科院校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指导下,由各考点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点院校按省级统考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和考试组织工作
(六)评卷工作
采用网上评卷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七)录取工作
采用网上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具体办法另定
二、过渡办法
(一)2021年至2023年专升本对口协议、计划下达、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仍沿用现行方式不变,具体要求按照当年专升本相关文件执行
(二)2022年起,建立全省专升本报名报考系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统一缴费
(三)从2021年起,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具体时间另定
2022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2023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
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公共基础课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
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考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工作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023四川专升本政策如下:
一、对口院校专业
2021年至2023年专升本对口协议、计划下达、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仍沿用现行方式不变,具体要求按照当年专升本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办法
2022年起,在全省专升本报名报考系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和统一缴费。
(网上报名地址和缴费细则以四川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专升本通知为准,通知发布时间一般是2-3月。)
三、考试科目
一般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文科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3门。
(有些本科院校考试科目会做微调,具体以各对口本科院校当年发布的招生章程考试科目为准。)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1日至22日进行,时间仅供参考,具体202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023年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使用省统一命制试卷。
其他考试科目试卷由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制。
公共基础课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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