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近日发布了《成都市无人超市管理暂行办法》,为无人超市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无人超市作为新兴的零售业态,具有很高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成都市政府的政策文件为无人超市的发展和落户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支持。
无人超市是指以自助购物为主要特点,采用自动化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无人值守的零售业态。
1. 无人超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 无人超市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3. 无人超市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4. 无人超市应当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1. 无人超市的落户申请应当提交至成都市商务局。
2. 无人超市的落户申请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1)无人超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2)无人超市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
(3)无人超市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4)无人超市的经营管理计划和财务报表。
3. 成都市商务局应当在收到无人超市的落户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向无人超市发放营业执照和相关证照。
1. 无人超市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2. 无人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商品的质量安全。
3. 无人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4. 无人超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
1. 成都市商务局应当对无人超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 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向成都市商务局投诉无人超市的经营行为。
3. 成都市商务局可以对无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的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 无人超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自愿退出市场。
2. 成都市商务局可以对无人超市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责令无人超市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营业执照。
成都市政府的政策文件为无人超市的发展和落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为无人超市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同时,政策文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快速的购物体验,促进了消费升级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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