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 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http://www.rc114.com/ ) 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2、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落户办理手续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3、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表;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1
入户申请表;2
毕业证书;3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
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5
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5、无房证明
6、集体户户口的主页及空白页
7、入户申请表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4.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
5.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历证明
法律分析: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下发的《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大中专院校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
(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未分配工作证明书(原件)
户口迁移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和入户地户口薄及户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学前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一寸
目前成都的住宅项目是限购的,首先您需要拥有以下资质的其中之一可以购房:
1.成都限购区户口;
2.成都连续两年单位社保缴纳记录;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用人才引进的本科人才直接落户,需要以下的材料:
1、身份证(预计现场会需要2份复印件)
2、户口簿
3、本科学历证明
4、无房证明(成都房管局打印)
5、学信网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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