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成都可以通过学历入户、购房入户、居住期满入户政策、投资入户政策、纳税入户政策、投靠入户、积分入户的方式。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办理手续进行入户。
外地户口迁入成都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
一、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市外人员,不再前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二、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四、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六、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手续: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七、积分入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 10分,半年 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 10分,租赁住房 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 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 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 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 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 25、 20、 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 2分,超过一万每0.1万 0.2分,最高不超过 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 15分、 10分、 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 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 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 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一、户口迁移流程: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落户的手续为:1、申请人携带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1、向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民警受理审核,呈报办证中心审核,再报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
3、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90mi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mi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问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mi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mi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
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完)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非正常情况
(口袋户)落户成都—一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佳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末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__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外地户口迁入成都的流程,具体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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