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 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留学生落户政策:
1.落户条件: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到成都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2.入户原则:符合入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将户口落在合法固定住所处;不具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落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到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工作的可将户口落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集体户,到郊区市县工作的可将户口落各区(市)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在国外取得教育部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入户,仍按原规定办理。
一、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原件)
2.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人事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回国人员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就职企业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落户办理手续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3、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表;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都户口新政策如下: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岁瞎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颂毁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乎樱空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
系统版本:Windows10
软件版本:百度浏览器8.7.5
成都人才落户办理可以通过点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来蓉入户进行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使用成都市人力资源局的来蓉入户办理1、点击政务服务
进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点击政务服务。

2、点击个人服务
在政务服务界面点击个人服务。

3、点击来蓉入户
在个人服务中点击技能人才来蓉入户即可进行办理。

《成都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落户成都。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可持毕业证书来成都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凭单位推荐和部门认定,可办理落户手续。
1、本人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住所所在区域。2、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其直系亲属住所所在区域。3、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无稳定住所,但有工作单位,可以落户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在区域。4、以上情况均不符合,可到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
张磊的一首成都民谣,让无数人对成都有了一定的好感,很多人选择将自己的户口落在成都,而我们知道我国任何一个城市对落户有着严格的管理,从而来保证每个城市的人口,如对落户的规定非常的详细,来保证成都的人口能在控制范围内,那成都落户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流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二、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条件
1、因为每个地方迁入户口要求条件不一样,所以先要到你准备迁入地所归属的派出所询问都需要哪些证件。比如:有的地方就需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如果有孩子的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所有证件上的名字、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样,有一个不对都不行,哪怕有一个数字不对都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
2、准备好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拿到迁入地派出所,派出所会给开一张“准迁入”证。
3、拿着这个“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到准迁证会给开一张“迁出证”。
3、拿着“迁出证”交给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就会把户口迁过来了,迁入以后会办理新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任何城市的落户程序都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成都落户程序一般首先是房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再者是将产权人逾期父母妻子未成年人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等,一系列的证明材料提供完毕后并且符合要求就可以将户口落在成都。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 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 http://www.rc114.com/ ) 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2、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成都落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