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计划正式接受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无房、无工作、无直系亲属的45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在成都任意区(市、县)落户凡是符合人才新政的省内迁户人员,户口当天就可以办结,外省人员当天也可以拿到准迁证。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据悉,这一政策针对的不仅是应届毕业生,还包括往届毕业生,只要是全日制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可享受这个政策。
外地人落户成都方式:学历入户入户核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购房入户在成都市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投资入户在成都核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纳税入户在成都核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投靠入户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三、保障人才住房,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学历入户条件:1、本科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专科
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
3、应届生
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中心:大专学历;
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
3.连续三个月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成都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
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
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土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
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90mi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mi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问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mi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mi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
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完)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非正常情况
(口袋户)落户成都—一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
落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佳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末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__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1、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公安机关通知办理迁入手续。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学历入户条件1、本科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2、专科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3、应届生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大专学历;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3.连续三个月社保二、技能人才落户技能人才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第一步:根据四类户口情况把自己分类
A类:
大学时户囗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非四川省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B类:
大学时户口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在四川省非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C类:
户口在原籍
四川省非成都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D类:
户口在原籍
非四川省户囗的往届/应届毕业生
A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
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B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C类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D类所需材料:
第一步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第二步材料: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一寸彩色照片(不限底色)、结婚证 或离婚证(未婚无需)。
第二步:所需材料一览以及办理方法
基础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
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后期需要材料:
* 学信网学历证明
流程:学信网首页—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处需花费4元)
* 无房证明
方法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预约
流程:首页——网上查询—综合查询—房产档案网上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按照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房管局】拿22区无房证明。
方法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点”的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更加方便)
*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
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无房证明,去需要落户的【人才中心】领取。
PS:办理天府新区落户的可在西博城“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审核领取区领取。
* 入户申请表
方法一: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
流程: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居住登记(回执单)【仅针对B\C类人群】
在现居住地(适用于在成都租房)或户籍所在地(适用于在外地工作)的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所需资料以当地派出所为准。
部分派出所会在登记后发放回执单,部分不会,只要在系统内登记成功即可,回执单不是必要因素。
准迁证【仅针对D类人群】
携带材料:户囗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在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仅针对D类人群】
拿到准迁证,回户口原籍进行下户后取得户囗迁移证(下户地公安机关提供)。下户手续一般支持代办手续一般支持代办。
第三步:线上预约及现场办理
预约办理流程
1.
2.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囗迁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4.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D类使用第一步材料)
5.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
6.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ABC类到此完成落户
* D类完成1一6步后,还需继续
7.D类人群经过以上步骤,拿到准迁证,回原籍下户后,获户口迁移证
8.D类人群准备全第二步材料,再次在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上进行第二次预审。
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口迁入—持准迁材料落户办理
9.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10.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
11.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周六可以办理持迁移证入户业务)
12.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PS:网上预约办理的无需跟现场排队办理的一起排队等号,直接询问发号员取号
* D类完成落户
附录(关于代办):
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不是原户主且不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本人到场。代办人带户口迁移需要的所有材料即可。
外省户口迁移办理准迁证可以代办,凭准签证和迁移证上户时需要本人办理。
代办委托书可以在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下载流程:
首页—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代办业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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