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到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会要求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基本信息,需要如实填写。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1、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成都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成都办居住证明所需符合的条件。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法律分析: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 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其中,“条件落户”包含了符合国家规定的23项落户政策,以及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的4项落户政策。
1.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02积分落户
关于积分落户,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条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以上才有资格申请。
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
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
9月15查询本人积分结果。不是所有提交积分申请的人员都能获取入户名额,根据成都市当年积分入户限定人数,得分高者获得入户名额,才有资格办理落户。
03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落户
具备条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蓉城人才绿卡;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04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可分为5种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投靠。
前置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1.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在本市有效居住证满3年;
2.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
3.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有效期内居住证;
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分析:
一、首先要准备的东西:
1、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开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盖公司章,具体格式在营门口社保局6楼那儿有。
3、三张一寸照片。
4、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暂停了。
5、自己在成都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是你住的社区,方便以后领取失业金)。
6、办理自己缴纳医疗保险手续(最好是办了,不然怕审核人作怪)。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户口簿。
二、办理流程:
1、带上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营门口社保局6楼审核看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符合就会给一张《失业金核发通知书》给你。
2、不要离开这个办公室,就在刚才办理手续那个窗口旁边有个失业登记窗口,在那儿拿失业登记表和求职表,再到10楼复印店复印,复印店的人员知道怎么印。然后拿着复印件回到6楼那个办公室填表、粘照片、交表。
3、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本上户主和自己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到自己居住证所在社区(就是办居住证时人口登记那个地方)报到。
4、定期到社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成都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3、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要的。
居住证明是当事人所居住的当地派出所里提供的证件,以证明现在在这里临时居住,相当于暂住证。居住证明现在似乎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项证明,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本地户口的居住证明和外地户口人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法律主观:
各地也开始逐步落实 居住证 制度,那么 成都 市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成都市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证 或 户口 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 购房合同 、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 婚育证明 》(育龄妇女提供) 5、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规定期限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 签注 等证件管理工作。 人社、工商、房管、 教育 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发改、公安、教育、人社、房管、经信、财政、民政、卫计、交通、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完善全市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市级部门、区(市)县之间人口信息的共享。 第七条申报居住登记是来蓉人员的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来蓉人员、用工单位、 房屋出租 人及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省政府令第279号文要求申报居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 中等职业教育 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 户籍 的。 第九条来蓉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申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第十一条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 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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