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移手续是在入户地申请迁移证,回到原籍将户口迁出然后到成都落办理落户。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入户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综上所述,现在成都对落户政策管理的比较宽松,外地人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入户。办理户口迁移,应该本人先在成都派出所办一张准迁证明,之后回来户口原籍申请户口迁移,这种手续办好后再回到成都完成落户登记。目前比较方便的落户方式包括购房及学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落户办理手续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2、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3、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表;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都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当事人需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还要去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把户口迁入成都需要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办理手续是: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拿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关于办理新生儿的入户手续的问题,如果你们决定将孩子的户口上在新都,那么你们当初办理的准生证应该是新都区当地镇计生办出具的,具体步骤如下:1.婴儿出生后,由村(社区)妇女主任在准生证上签字。2.然后带齐婴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镇计生办盖章。3.带齐上述证件直接到区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你们是违法生育,那么将接受处罚,非婚是15825元,二胎31650元.然后由镇计生办出具发票和联系单,再带齐以上证件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拓展资料】
购房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5、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或提供单位证明和购房交款凭据;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县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
简单来说,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去迁入地管辖派出所办理,携带商品房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即可。
如果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带上买房的手续和缴费证明去办理即可。
郊区户口迁移的要求会高一些,有的区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市内六区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才可以迁移。
不同类型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一、 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
7、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夫妻投靠迁入 :
1、本人申请;
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被投靠人户口本;
5、结婚证;
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1、本人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住所所在区域。2、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其直系亲属住所所在区域。3、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无稳定住所,但有工作单位,可以落户在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在区域。4、以上情况均不符合,可到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
张磊的一首成都民谣,让无数人对成都有了一定的好感,很多人选择将自己的户口落在成都,而我们知道我国任何一个城市对落户有着严格的管理,从而来保证每个城市的人口,如对落户的规定非常的详细,来保证成都的人口能在控制范围内,那成都落户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流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二、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条件
1、因为每个地方迁入户口要求条件不一样,所以先要到你准备迁入地所归属的派出所询问都需要哪些证件。比如:有的地方就需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如果有孩子的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所有证件上的名字、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一样,有一个不对都不行,哪怕有一个数字不对都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
2、准备好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拿到迁入地派出所,派出所会给开一张“准迁入”证。
3、拿着这个“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到准迁证会给开一张“迁出证”。
3、拿着“迁出证”交给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就会把户口迁过来了,迁入以后会办理新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任何城市的落户程序都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成都落户程序一般首先是房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再者是将产权人逾期父母妻子未成年人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等,一系列的证明材料提供完毕后并且符合要求就可以将户口落在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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